一、学校简介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前身系河南卫生职工学院(河南职工医学院),主要承担普通高等医学专科教育和全省卫生系统在职人员培训任务。
学校地处河南省会郑州市,占地面积1122.6亩,总建筑面积30万㎡,固定资产总值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000万元,实验实训室135个,图书60余万册,直属附属医院1所。拥有现代化的、功能完备的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整洁美观。
学校现设有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检验系5个系,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护理(ICU护理方向、老年护理方向、麻醉护理方向、英语护理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药学、医学营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物制剂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20个专业(方向),其中护理专业是河南省特色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现面向河南、河北、湖北等15个省份招生,普通专科在校生9100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既有德高望重的老专家,也有才华横溢的青年学者,是学校培养合格人才的主力军,也是学校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的中坚力量。
学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设有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河南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河南省临床技能实训中心。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和卫生工作方针,把“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把“立足河南、面向基层、依托行业、服务社会”作为学校的办学定位,形成了“自强不息、百折不挠、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学校精神,凝炼出“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培育出“大医精诚、立德树人、团结奋进、求是创新”的校风,“科学严谨、为人师表”的教风,“勤学敏思、弘德修能”的学风,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0%以上,为河南医疗卫生事业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知识技能型人才,为保障河南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国土绿化模范单位、卫生部创先争优党建活力品牌奖、省直机关“五好党委”、河南省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已开展的8次全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中,均被评为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6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国标代码:14466)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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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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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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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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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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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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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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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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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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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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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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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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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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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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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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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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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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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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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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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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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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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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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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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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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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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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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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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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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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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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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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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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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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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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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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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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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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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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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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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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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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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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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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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元/年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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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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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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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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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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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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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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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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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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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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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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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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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时间、方式
(一)招生对象
已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考生须于2016年3月22日9时至23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报考的院校和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四、考试科目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试科目包括“文化知识”、“职业技能”两个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6年4月10日进行。上午“文化知识”考试,下午“职业技能”考试。
五、录取规则
(一)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技能竞赛获奖加分的总和,分普通高中类、中职(对口)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知识”考试中的“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二)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中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hamc.edu.cn)。
(三)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色弱、色盲。
(四)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的待遇。
(五)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入我校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本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
六、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招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的原件。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考试和政策加分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八、奖助学金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九、毕业、就业
学生学完专业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发放《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371)62576816 62576805
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
网址:http://www.hamc.edu.cn
电子信箱:hamc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