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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指南》

作者: 时间:2012-06-12 点击数:

一、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渠道

1.网站免费查询。

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6月25日零时开始查询高考成绩。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

  3. 发放高考成绩证书。考生应在省辖市 、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报名站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市、区)招办申请成绩复核,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复核结果。复核只检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

  4.声讯电话(9601166)查询。全省统一号码,本地电话直接拨打,电信部门只收市话费,免收信息费。

  5.招生院校网站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6.公益短信发布。省招办将通过10639639公益性短信息平台,向已在报名时填写手机号的考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1.各市、县(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招生考试全过程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省内各院校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院校网址、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地点均在省招办网站集中公布。

  3.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1)公布往年院校报考和录取情况统计信息;(2)公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3)在志愿填报期间,公布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4)在录取期间,公布院校生源情况和投档录取情况统计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关信息;(5)6月29日,公布各个军队院校(包括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公安类专业面试、体检分数线,志愿报考这类院校的考生,如果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请自行带好所需证件直接按网上公布的地点和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

  4.《招生考试之友》杂志(专业目录):(1)公布各批各院校分科类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数;(2)各院校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网址等);(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5.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http://gaokao.chsi.cn/):是高校招生政务管理平台,也是高校招生宣传与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每年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举办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

  我省今年网上咨询活动定在6月25日—6月29日,省、市招办和各高校均参加。每天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为了避免网络堵塞,上网咨询前,请先浏览咨询须知和各单位公告区及精华区发布的重要信息。

  6.热线咨询电话:13733880505,服务时间与网上咨询时间相同。仅收取正常通讯费用,无额外收费。

7.现场咨询活动。6月25日—6月26日在郑州举办普通高招现场咨询活动,省招办委托河南农业大学、黄河科技学院具体承办,免费为高校安排咨询场地,免费接待考生咨询。根据安排,在我省纳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在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市文化路95号)参加咨询;在我省纳入本科三批和专科批录取的院校,在黄河科技学院南校区(郑州市花寨路中段,南三环与花寨路交叉口南500米)参加咨询。考生及家长凭准考证即可入场。
  三、公示和监督渠道
  1.省招办网站:(1)公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2)公示全省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少数民族、归侨侨眷、省级优秀学生、二级运动员、奥赛获奖者等)的考生名单;(3)公示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4)公示艺术、体育省统考合格考生、艺术单考合格考生名单。(5)符合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名单。

2.县级招办和中学:张榜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符合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名单,并公布本级和上级举报电话。
  3.考试期间,各考点均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省招办举报电话:0371-68101503。
  4.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68101612。
  四、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
  (1)第一次填报:6月20日8:00—6月28日18:00,填报提前批本专科、艺术与体育类本专科、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专升本不签):6月30日—7月2日。
  (2)第二次填报:6月30日8:00—7月4日18:00,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对口生不签):7月6日—7月7日。
  (3)第三次填报:7月6日8:00—7月10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7月12日—7月13日。
  (4)征集志愿填报:录取时对各批按当批投档规则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此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一律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准,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应重新填报志愿。
  征集志愿时间安排(根据录取过程的实际情况,具体时间若有调整,将及时通知):
  提前批(包括专升本):7月12日8:00—18:00;
  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5日8:00—11:00;
  本科一批(包括对口生本科专业):7月22日8:00—18:00;
  本科二批(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7月29日8:00—18:00;
  本科三批(包括对口生专科专业):8月4日8:00—18:00;
  专项计划专科批:8月7日8:00—11:00;
  高职高专一批:8月11日8:00—18:00;
  高职高专二批:8月17日8:00—18:00。
  艺术本科A段:7月15日8:00—18:00;
  艺术本科B段:7月20日8:00—18:00;
  艺术高职高专:7月29日8:00—18:00。
  2.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办将依据考生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交考生签字,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志愿;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志愿,将不作为投档依据。对口生、专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网上填报志愿时,考生需首先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然后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网上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2012年6月20日开通。为安全起见,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更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如忘记密码,可利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无法重置密码的,普通类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市县招办重置,对口、专升本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就近市县招办重置。
  3.填报志愿注意事项:在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中选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的前提下,还需认真阅读所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明确的录取规则,例如对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高校招生章程的网址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专业目录》中均有公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各高校招生章程。
  4.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1)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最好到县(市、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得填报,误报了也无法投档。(2)认真阅读征集志愿的要求,生源严重不足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应进一步查阅专业目录,全面了解缺额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3)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5.填报专项计划本、专科批次志愿应注意:专项计划批次是国家今年新增加的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我省有26个县划入其中)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专项计划批次单独划定分数线,具有文件规定的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专项计划本、专科批志愿。
  五、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八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月9日—7月13日录取: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类专业,航海类专业,免费师范类,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教育部统一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或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
省内高校专升本招生与本批同时录取。
  2.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4日—7月15日录取。
  3.本科一批7月17日—7月23日录取: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本科专业。
  对口招生本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4.本科二批7月25日—7月30日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
  体育类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5.本科三批8月2日—8月5日录取: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本科专业及经我省批准在该批录取的高校本科专业。
  对口招生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6.专项计划专科批8月6日—8月7日录取。
  7.高职高专一批8月8日—8月12日录取:本科院校专科班、高等专科学校及经批准的部分高职院校(专业)。
  8.高职高专二批8月14日—8月18日录取: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民办高校高职高专专业、成人高校普通专科班。
  9.艺术类的录取安排(志愿填报在提前批):
  (1)艺术本科A段7月9日—7月16日录取。
  (2)艺术本科B段7月17日—7月21日录取。
  (3)艺术高职高专7月25日—7月30日录取。
  六、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
  今年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对口生和专升本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其它各批(艺术类除外)仍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其中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具体的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为: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提前批自主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志愿直接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栏;本科一批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栏供考生填报。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
  提前批(除艺术外)、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高职高专一批和高职高专二批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艺术类各批、段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同样是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必须填报在相关批次所规定的位置(本科一批、二批填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其他批次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
  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中有些高校分专业方向公布计划。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本科一、二批为了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差别较大导致生源不均衡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考生的选报志愿,提高投档的有效性,根据部分高校的要求,将同一高校专业之间学费差别较大的,按学费标准将专业分两类:一类为普通学费专业,另一类为较高学费专业。考生可根据自己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报高校相应类别的专业志愿,同一高校志愿栏中只能从不同专业类中选择其中一类,不能跨专业类选择,同意专业调剂的只在所报同一学费专业类内调剂;考生愿报同一高校不同类专业的,应在另外的高校志愿栏中选报该校另一类专业。
  与专业学费差别大引起的生源不均情况相近,本科一、二批少数高校提出护理学类专业生源受限,与本校其他专业生源差别较大。因此,对少数高校护理类专业单列,考生选报该类专业要与选报同一高校的其他专业分别占用不同的高校志愿栏。
  七、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遵循考生志愿,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也就是说,考生不会因为未被平行志愿中排列第一的院校录取,而失去被排列在第2-6的院校录取机会。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省招办将按计划数120%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根据高校投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后,进行正式一次性批量投档,供高校审查录取。高校退档或计划调整所产生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
  八、填报平行志愿要注意的问题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升本和对口生直接填报平行志愿,要考虑在学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其它批次(艺术类除外)的平行志愿是第二志愿,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起作用,所以考生应该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并注意在院校顺序上有一定梯度。
  平行志愿投档,分数容易扎堆,专业也容易扎堆,如果专业不服从调剂,就容易被退档。而一旦退档,就只有征集志愿的机会,如果高校计划都已完成,那连征集志愿的机会也没有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每个高校志愿可选5个专业,考生应将专业志愿适当分散,拉开档次,合理搭配。同时,建议考生尽可能5个专业志愿都填,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九、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级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录取高校校章。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本科三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还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应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确认。如查询的信息与通知书、确认表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即表明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
  十、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以下简称“档案”)一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时间仓促延误。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办不向其提供档案。
  十一、考试要注意的事项
  考前,考生应劳逸结合,放松心情,注意饮食安全,保持良好状态,准备好考试用品和相关证件。考前一天持准考证察看考点、考场,并对外语听力设施进行试听。切记:考试时不要把手机、手表等通讯工具和计时装置带入考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属考试违纪行为,而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进入考场的属考试作弊行为。考点没有保管手机、手表等通讯工具和计时装置的义务。考场都配备挂钟,供考生掌握时间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发布的时间信号为准。
  我省使用教育部命制的新课标试题,有关课目设置有选考题。答题前,考生要仔细阅读答卷上的注意事项,严格按要求答题。
  对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校在校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并通报其所在高校根据校规作出处理;对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团伙作弊,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县(市、区)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所有在考试过程和在招生其他环节的违规行为,均载入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同时,提醒广大考生,我省今年高考都将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届时将开启视频监控和网上巡视系统。希望广大考生牢固树立“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思想,摒弃侥幸心理,打消作弊念头。如果置考纪于不顾,不仅难以得逞,还将付出沉重代价。
  十二、务必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就应如期到校报到。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应有的一种负责态度。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剥夺了他人的升学机会。对录取后不报到的情况,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十三、高度警惕招生诈骗活动
  在高校招生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将会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其主要伎俩,诸如冒充高校招生人员,或者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与学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标榜或暗示可帮人上大学;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声称“低分高录”,有办法让不够一本的考生进一本院校;炮制所谓“小计划”、“外省指标”、“内部指标”等借口哄骗;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甚至扬言录取不用网上操作,直接把纸介质档案交给他们,再交几万元钱,一切都可“搞定”。凡此种种,诈骗分子总是“能耐”无边,敢于“许愿”,他们往往以亲朋好友的面目出现,表面看,非常“诚恳热情”,实则图谋钱财。过去常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别人的承诺,上当受骗,教训十分深刻。今年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切莫轻信各种传言,防止陷入骗局。
  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联合成立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并印发通告,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考生及家长识别、防范诈骗的能力。录取期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对非法招生活动进行专项打击。考生和家长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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